日期:2021-05-08 19:03 泉源: 测试
凭证《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情形局责令限制生产决议书》(闽岚环责限[2021]1号)要求,在完成风机噪声影响污染整改使命后,需将整改完成情形和整改信息向社会果真。现就整改完成情形和整改信息举行公示,接待社会各界人士举行监视。详细整改步伐为:
1.风电场风机在轮毂高度处风速8m/s及以下工况运行时,昼间及夜间风机正常运行;
2.风电场风机在轮毂高度处风速8m/s以上工况运行时,昼间风机正常运行;
3.风电场风机在轮毂高度处风速8m/s以上工况运行时,夜间对20#风机接纳降噪模式运行,其余风机正常运行。
凭证监测效果可知:在对20#风机接纳降噪模式运行, 其余风机正常运行时,红旗村深坑底51号、红旗村深坑底27号、龙头村龙头71号、红旗村深坑底120号夜间情形噪声境均能知足《声情形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中2类标准要求。接纳整改步伐后监测效果见附件。
建设单位:28圈(平潭)新能源有限公司
监测单位:福建省闽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
联系人及电话:丁工 0591-23239969
附件: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降噪模式下噪声监测报告
28圈(平潭)新能源有限公司
2021年5月8日